各院(部):
根据学校及教务处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最后集中考试将于2019年7月1日-12日(第19周星期一至第20周星期五)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勇
副组长:李 超
成 员:刘端森 石启英 黄元英 鱼小强 敬晓明 李龙强 张文诺 张 林 袁训锋 周春生 程 敏 杨存典 王 怡刘凤林
彭晓邦 朱书祥 高扩昌 张晓倩
2.巡视组
组 长:黄元英
成员及巡视区域:
第一巡视组:(巡视区域为一号教学楼)
黄元英 辛建军
第二巡视组:(巡视区域为二号、五号教学楼)
张亚强 万 茗
第三巡视组:(巡视区域为六号、综合教学楼)
王正良 杨 军
巡视联络员:薛璞喆
巡视组负责对全校及各学院的考试进行全程督查巡视,对考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总到教务处,教务处将及时反馈,以便各院(部)及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3.统考课程考务组:
组 长:高扩昌
成 员:教务处各科(室)工作人员
4.各院(部)成立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院(部)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的期末考试工作,落实各环节任务。
各院(部)院长(主任)为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学院长(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监考教师由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请各院(部)于2019年6月19日(第17周星期三)前将本院(部)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务和考试安排(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5.请宣传部做好考试期间铃音管理及英语考试听力播放工作。
6.请后勤保障处做好考试期间教室及考务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二、学校统考通识教育课科目及考试时间
1.科目:
(1)2018级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2
(2)2017级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4
(3)2017级师范类专业:教育学
2.考试时间:
2019年7月2日(第19周星期二):上午08:00-09:50 下午14:30-16:20
2019年7月3日(第19周星期三):上午08:00-09:50 下午14:30-16:20
请承担以上课程教学的院(部)安排教师按照试题模板命题,并于2019年6月19日(第17周星期三)前将试题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
3.《高等数学》作为专业基础课由相关学院安排考试,考试时间确定在2019年7月1日(第19周星期一)3-4节进行,试题由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提供,相关学院印制。其他各学院均可在该时间段内安排专业课考试。
4.本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场考试安排在2019年7月12日(第20周星期五)。
5.“商洛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定为2019年7月17日下午18:30。
三、统考课程考务组成员分工
1.试卷印制、分装:
王 欣 许 超 张 芳 王潇雅 房晓静 汪 斐 杨娜娟 文印室
2.试卷发放、收集、整理与登记:
教务处各科(室)工作人员
3.试卷运送、密封封面及装订工具准备:
王 欣 许 超
4.试卷安全保密:
王 欣 许 超 张 芳 王潇雅 房晓静 汪 斐 杨娜娟 文印室
相关院(部)
5.考务办公室:一号教学楼3层教师休息室及309教室
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务必认真负责、按时到位,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四、期末考试互派监考工作
1.互派监考学院:
(1)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
(2)人文学院和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
(3)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和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
(4)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和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5)健康管理学院和艺术学院。
2.具体工作:
(1)各学院共同商讨互派监考教师的数量及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2)被抽调监考教师的监考费由安排监考工作的学院负责造册发放。
五、请各院(部)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迎接审核评估为动力,做好考试期间考务管理,通知学生认真备考,做好学生的诚信考试宣传工作。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随时通知。
附件:
1.商洛学院2018-2019(2)期末统考课程考试监考安排表
2.商洛学院 学院2018-2019(2)期末考试安排(模板)
3.商洛学院 学院2018-2019(2)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样表)
4.商洛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
5.2018-2019(2)期末考试注意事项
教 务 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