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综合新闻 
  •  
    关于做好陕西省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8月29日     (点击数:)

    商教函【2017】165号

    各院(部)、相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32号)精神,为了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师和学生,其中学生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二、评选项目

        1. 自制教具(分为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

        2. 幼儿园自制教玩具;

        3. 自制教玩具能手。

        三、评选条件

        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2016年以来,我省行政区域内关于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已在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全国妇联及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评奖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虽参加过上述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改进、突破的,也可申报。所推荐的作品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制教具。

        教师作品:

        1. 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 科学性。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 创新性。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 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 实用性。取材方便,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制作精细,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学生作品:

        1. 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 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 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 取材方便,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 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二)幼儿园自制教玩具。

        1. 教育性。符合“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基本精神,有利于幼儿积极主动参与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 科学性。命名科学、准确,说明书精练,结构图正确,设计思路科学、合理,知识、概念与原理正确,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水平特点。

        3. 创新性。构思新颖、设计巧妙,制作精细,外形美观,有利于幼儿想象和创造,应用了新材料、新技术,具有独创性。

        4. 实用性。投入产出比高,重复使用率高,不易损坏。

        5. 趣味性。符合幼儿审美情趣,能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操作过程有趣,并有针对该作品的优秀游戏案例设计。

        6. 简易性。取材方便、造价低廉,结构简单,易于操作,通用性好。

        7. 安全性。性能稳定,安全可靠,易于推广,符合环保要求。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玩具活动,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省级自制教玩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历届全省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以上获得一、二等奖。

        2. 在历届市(区)级优秀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以上获得一等奖。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1. 参选的作品将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评审;

        2. 参选的自制教玩具申报者需提交《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中相应表格一式2份,并将参选作品的技术资料、简短说明电子文稿(文字资料采用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与作品操作演示视频光盘(视频资料采用mpg\avi\rm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一并报送;

        3. 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

        4. 符合自制教玩具能手参评条件的,本人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报表中的相应表格一式两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评;

        5. 自制教玩具中涉及食品、药品、试剂、饮食安全的,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及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院(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同时做好该成果奖的宣传工作,积极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申报。

        2. 请各院(部)及相关单位于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张芳OA信箱。

      附件: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请表(请在OA系统中下载) 

                                                                   教务处

                                                                 2017年8月27日

    关闭窗口

你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商洛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    地址: 商洛市北新街东段10号

电话:09142329407    邮箱:slxyjwc@126.com   技术:陕西迈智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