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活动由教务处、校工会和语言文化传播学院承办,为了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相关情况
活动详细情况,请各位师生浏览征集活动网站:
http://www.moe.edu.cn/s78/A18/A18_gggs/s8477/201704/t20170413_302488.html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体教师和学生
三、征稿主题
征稿主要围绕与商洛地区革命历史有关的爱国主义主题进行创作,也可以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精神、时代创新精神等更加宽泛的爱国主义主题进行创作。
四、征稿要求
(一)稿件体裁限于近体诗、古体诗、现代诗歌三类。其中,作品必须有题目,近体诗即格律诗词,长律不超过30行;古体诗、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所有作品投稿只接受电子文本。
1.近体诗稿件具体要求:平仄相同、句内相间、联内相对、联间相粘。
2.古体诗稿件具体要求:格律自由、不拘对仗与平仄、押韵较宽。
3.现代诗歌稿件具体要求:意蕴丰富、结构精致、韵律和谐、语言优美。
(二)征文稿件一律要求原创,每人限3首以内;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附作者详细通联方式。
(三)征文稿件一律要求未公开发表过,严禁抄袭剽窃,违者将取消评奖资格,并保留追责权利。征文活动结束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五、征稿时间及投稿方式
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投稿方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师生将稿件按要求统一发送至邮箱:2609904946@qq.com
联系人:钟思远 (18891599266)
六、评奖规则
本次活动评选分为教职工组和学生组,按体裁分类评审,最终评出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和优秀奖,特等奖3名(近体诗组、古体诗组、现代诗歌组各1名);一等奖6名(近体诗组、古体诗组、现代诗歌组各2名);二等奖9名(近体诗组、古体诗组、现代诗歌组各3名);优秀奖若干。
七、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积极鼓励本院教师和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
2.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所在学院的竞赛报名与沟通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校工会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