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及教务处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最后集中考试将于第18、19周(2015年7月12日——2015年7月15日)进行。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商洛学院考试工作规定》和《商洛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新会
副组长:李 超
成 员:刘端森 石启英 郭 瑾 杨建峰 彭晓邦 赵正鑫
杨增强 黄元英 张 林 李 英 周春生 张向东
杨存典 樊景博 刘凤林 李龙强 朱书祥 张建芳
刘 勇
2.巡视组
组 长:李 超
副组长:张建芳 刘 勇
成员及巡视区域:
第一巡视组:(巡视区域为一号教学楼1—3层)
刘端森 杨建峰
第二巡视组:(巡视区域为一号教学楼4—7层)
李 超 赵正鑫 李龙强
第三巡视组:(巡视区域为二号教学楼)
石启英 朱书祥 张建芳
第四巡视组:(巡视区域为五号教学楼、六号教学楼)
郭 瑾 彭晓邦 刘 勇
巡视联络员: 王 欣
巡视组负责对全校及各学院的考试进行全程督查巡视,对考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汇总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及时反馈,以便各院(部)及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巡视组办公室设在一号教学楼3层教师休息室。
3.统考课程考务组:
组 长:张建芳
成 员:高扩昌 贾格年 杨小锋 米文静 王 欣
白巧凤 邓晓华 王潇雅 张海龙 薛 辉
4.各院(部)成立以各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院(部)期末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的期末考试工作,落实各环节任务。
各院(部)院长(主任)为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监考教师由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请各院(部)于第十七周周三(2015年7月1日)前将本院(部)期末考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考务和考试安排(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二、统考课程考务组成员及分工
1.试题/卷印制、分装:
高扩昌 王 欣 白巧凤 邓晓华 王潇雅 薛 辉
2.试题/卷发放、收集、整理与登记:
高扩昌 贾格年 杨小锋 米文静 王 欣
邓晓华 白巧凤 王潇雅 张海龙 薛 辉
3.试题/卷运送、密封封面及装订工具准备:
高扩昌 杨小锋 贾格年 张海龙 薛 辉 王 欣
4.试题安全保密:
高扩昌 王 欣
文印室 相关院(部)
5.考务办公室(设在一号教学楼3层教师休息室及309教室),管理与服务:
刘小玲
承担以上各项工作的同志务必认真负责、按时到位,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意事项
1.相关通识教育课的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设在一号教学楼。请各院(部)通知所有考生及相关监考教师在考试前熟悉考场方位及布局,通知考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按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通知各考场第一监考教师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卷、第二监考教师在开考前20分钟到各自考场组织考生按学号顺序入座并做好清场工作。监考教师安排妥当后,不得随意私自更换。
2.因考场较多,试题/卷分发点分别设在一号教学楼3层教师休息室和309教室,请监考教师届时注意教师休息室门口的通知,在指定的地点领取试题/卷。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按照全校统考课程考试模式及各门课程的特点组织实施。凡35人以下(含35人)的班级,考试时不分单双号,安排在同一考场进行考试。
3.为加强考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请各院部按照附件2的模式安排本单位考务工作;严格按照附件3的样式(WORD格式、A4页面竖排)安排监考并统计本院参加考试的学生数、考试总场次、监考教师总人次。
4.本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场考试安排在2015年7月15日(第19周星期三)。
5.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评分、复核、登分等各环节工作实行全程签名负责制。请各院(部)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
6.各院(部)副院长(副主任)、各系部主任要严把试题质量关,各科考试题的题型、题量、分值、难易程度、版式设计等细节请遵照《商洛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规范》的要求,所有课程的考核试题必须凭《商洛学院课程考核试题审批单》印制。
7.按照《商洛学院关于加强试卷装订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监考教师应在每场考试结束时清点试题试卷,确认无误后立即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并使用密封封面装订,逐项填写试卷密封封面所列相关项目并签名,同时收回考试的所有试题。全校统考课程的试卷一律交学校考务办公室;各院(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所有考试试题/卷,确保所有考试试题/卷的安全。
8.严格执行集体阅卷的规定。阅卷教师要客观公正,认真仔细;复核人要认真把好质量关,阅卷、复核、登分、试卷分析等都要签名,阅卷人员在试卷密封封面上签名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工整填写全名;整个阅卷过程一律用红色笔标记,每道试题必须要有小分和总分。
9.试卷分析报告力求客观公正,统一使用 “商洛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见附件4)。
10.所有考试课程的成绩由主讲教师通过“商洛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录入、保存(截止时间定为2015年7月20日下午6:30),经院(部)副院长(主任)全部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审核时对成绩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查询,落实原因,在“总评成绩”栏注明“缺考、缓考、休学、参军、交流学习”等相应记录。为确保学生能够及时进行网上评教、获取自己的成绩信息,请各院(部)督促所有任课教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1.各院(部)应以海报、横幅、黑板报、宣传板等形式做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要围绕考风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好院(部)、班级的考试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净化考试环境、提高考试的公信力;所有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纪,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12.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查、考试的学生务必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各学院在考前掌握本学院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患有突发性疾病学生的详细情况,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必要时请办理缓考手续。
13.学生复课考试期间,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并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防止一切不安全事件发生。
14.整个考试期间,学校各个部门应尽量减少影响学生答卷的噪音等人为干扰因素,为广大学生的正常发挥、考出水平创造良好的环境。
15.各学院要周密安排好考试期间教室卫生值日工作,确保所有教室在整个考试期间干净卫生;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开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6.请各院(部)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吸取经验,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为迎接5年后的审核评估做好准备。未尽事宜由教务处随时通知。
附件:
1.商洛学院2014-2015(2)期末统考课程考试监考安排表
2.商洛学院 学院2014-2015(2)期末考试安排(模板)
3.商洛学院 学院2014-2015(2)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样表)
4.商洛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
教 务 处
2015年6月16日